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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 通訊員 王偉侃 吳琳
“法官,你講得有道理,訴前調解對于我們來說更方便快捷,感謝你為我們考慮,我們都同意訴前調解?!薄疤颖苤Ц秵T工工資都是我的錯,我同意訴前調解,爭取早日解決欠薪問題?!痹谝黄鹁懿恢Ц秳趧訄蟪臧傅恼{解現場,雙方當事人對法官說道。
近日,浙江東陽法院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機制,運用“刑民銜接”第三方介入模式,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。這是東陽法院首例以訴前調解促刑事和解的案件。
被告人鄒某曾經營一家箱包工廠,因經營不善停業(yè)。鄒某逃匿至外省,以此逃避支付拖欠的13余萬元工人工資。東陽市人社局向該廠下達《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限期改正指令書》,責令該廠限期支付工人工資。鄒某以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勞動報酬,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檢察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向東陽法院提起公訴,被害人向東陽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。
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積極能動履職,綜合運用釋法明理、心理疏導等方式,解開當事人的“法結”與“心結”,同時加強內外聯動,積極對接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部門,促成被告人鄒某與10名員工達成調解協議,并當場進行司法確認,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確認無縫對接。之后,東陽法院刑庭召集被害人集中發(fā)放工資款,切實解決10名員工的憂“薪”事。
“刑民銜接”充分發(fā)揮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優(yōu)勢,靶向發(fā)力,高效化解涉案矛盾,在節(jié)約司法成本的同時,減輕訴爭、避免訴累,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權益,實現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
下一步,東陽法院將繼續(xù)堅持“刑民一體化”思維,積極參與刑事案件訴前聯調工作并探索“刑民銜接”的推廣應用,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大格局中,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司法實踐,以高品質司法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化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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